军备酷 发表于 2011-5-31 10:54:28

这是我们偃师市的骄傲!

本帖最后由 军备酷 于 2011-5-31 10:56 编辑

建议偃师市政府要大力宣传李琦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妥善安置后事,给英雄的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甚至组织偃师市党团员干部为其家属捐款,使其安息。祝其父母节哀,你为偃师市人民养了这样的儿子应该感到骄傲,我作为偃师的一名群众同时也感到无比骄傲,在此祝你们父母身心安康,幸福到永远。 英雄一路走好!

洛阳☆武哥 发表于 2011-5-31 10:59:29

顶.应该的

ゞ緈諨ぁ約錠 发表于 2011-5-31 11:42:48

应该给英雄的父母一定的补偿

军备酷 发表于 2011-5-31 12:13:26

岭上 发表于 2011-5-31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记的前年在江西,遇到个老板是荥阳的,问我是哪的我说我是河南的,他说还很少人敢这样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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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衫幽灵 发表于 2011-5-31 13:27:41

应该给于英雄家庭慰问,广泛宣传英雄事迹

军备酷 发表于 2011-5-31 13:45:08

紫衫幽灵 发表于 2011-5-31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给于英雄家庭慰问,广泛宣传英雄事迹

有道理

虎头山上一阵风 发表于 2011-5-31 15:45:43

李琦的精神可嘉但一定不敢弘扬,当时救人的英雄多了,有的有心却水性不好的,有的赶到慢了在岸上声援的,如果就因为牺牲了才称之为英雄的话,那些活着的英雄看了该多么心寒?那些没赶上下水的英雄们以后再遇见这种事情怎么考虑?

爱我的人 发表于 2011-5-31 18: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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