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洛 发表于 2011-7-7 08:39:51

酒后出意外 酒友要担责

  4名工友一起喝酒

  一人酒后出意外

  另外3人需赔偿

  近日,家住漯河市郾城区黑龙潭乡的李磊等3人分别收到郾城区法院的判决书,因聚会饮酒后一工友意外死亡,李磊等3人需分别赔偿一万多元。“这酒真不该喝,以后酒桌上的事不能大意。”李磊等人十分懊悔。

  2010年,李辉跟随孟晓冬在建筑工地打工,虽然工地上的活又累又脏,但为了生计,李辉任劳任怨。2010年底,孟晓冬约李辉到家里清算工资,李辉喊上工友李磊、杨文两人一起过去。工钱核算并发放后,孟晓冬安排几人到饭店喝酒。4人兴致高涨,边聊边喝,不知不觉喝完了两瓶白酒。酒席结束后,李辉等人为感谢孟晓冬一直以来对工友的照顾,又买了些礼品送到孟晓冬家。

  然而,第二天便传来噩耗——李辉在回家途中不慎跌入公路旁的河沟,被发现时已经死亡。李磊、杨文说,离开孟晓冬家,3人便各自骑摩托车回家了,他们见李辉的车速比较快,还特意问他有事没事,听李辉说没事后,两人骑车先走了。李磊说:“喝酒时,我们没劝酒、没划拳,并且回家后我还给李辉的妻子打了电话,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对此,法院认为,李辉作为成年人,应当能预见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应对自己的损害负主要责任。同时,孟晓冬、李磊、杨文明知李辉驾驶有摩托车,应知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却与李辉在一起饮酒,且对李辉酒后驾驶机动车又未加以阻止,对该事故的发生没有故意,但具有过失。最终,法院判决3人赔偿李辉的妻子以及他两岁的女儿等家属3万多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华兴物流 发表于 2011-7-7 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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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緈諨ぁ約錠 发表于 2011-7-10 17:21:19

酒还要少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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