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手套引发的血案
今天去买了一双手套。无他,因为天冷,而我去年的手套已经破旧。在卖手套的小店转悠,无数双手套排着队,向我含情脉脉:带我走吧,我会给你需要的温暖。(呸,我发现自己现在真的厚颜无耻,也许它们是怕被我带走呢?)于是,我像一个帝王,骄傲地巡视佳丽三千。我理想的手套应该符合三个条件:一:保暖。手套毕竟不是首饰,它的功能不可以忽略。二:漂亮。娶妻娶德,但是假如她既有德又有色,岂不更好?三:便宜。巴掌大的东西,花太多钱似乎不太明智。顺便说一句,我憎恨一切昂贵的东西。
在我转了三家小店,浏览了无数双手套,有点疲倦的时候,一双红色绒线手套挺身而出。
看一看,绒绒的;摸一摸,柔柔的;戴一戴,暖暖的。漂亮店主美眉热情推荐:兔毛纺织品。戴在手上,暖在心里!切!又不是两情相悦的爱人,一双手套,怎会让人心里暖起来?
但我还是把它带回了家。(因为时间已经不早,做为一枚尽职尽责的良家女子,我要回家煮饭。所以尽管后面也许有我真正的爱恋在痴痴等我,我还是要说:对不起,错过就是错过。)店主要价不菲,三十块。杀到二十,成交!(咦,她怎么知道我刚到了一张三十的稿费单?)虽然我并不是很喜欢那种红,它红的似乎有一点嚣张,但是我想,人,必得对某些东西做小小的妥协。对于一双冬天的手套来说,保暖比外表重要——就像对于人来说,品德比相貌重要。
回到家,我快乐地把去年的旧手套脱下来扔在一边,假装听不到它悲愤地骂我喜新厌旧。(不怕被人骂喜新厌旧,嗯,满意自己像个男人般坚强)。换上新手套试一试,果然暖和,但是且慢,我怎么觉得那么别扭?再看看,还是别扭,仔细端详我戴着新手套的手,呀,它的那种红,怎么看,都让我的双手像是沾染了鲜血?
这种心理一旦钻出,我越发不安起来,仿佛自己已经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我曾经不小心踩死过一只小雏鸡(为此挨了妈妈两巴掌),我曾经以樟脑球画地为牢,困死过一群蚂蚁,我曾经捉到蚂蚱,凶残地拿一根狗尾草穿过它的胸口,我曾经活活烧死无数知了,只为了口腹之欲……,越想越发现自己罪孽深重罄竹难书。现在,这双红色手套就像一个证人,提醒谴责追索拷问,我犯下的的桩桩命案!
心虚地把手套脱下来,不愿意看它!
良人回来,看到手套:“咦,挺好看嘛!”我小心翼翼地问:“你不觉得戴在手上像是沾了鲜血吗?”他奇怪:“你怎么会有这么阴暗的想法?照你这么说,大街上穿红衣服的是啥?看来你的心理很有问题,阴暗变态……(此处删除二百字)。”我怒从心头起,丢下菜铲,降龙十八掌、葵花点穴手轮番使出,果然威力无比。只听他一声惨叫,倒在沙发上,把红手套往头上一遮:“救命呀!谋杀亲夫呀!我已经满头鲜血啦!”
最后,为了表明我的心理正常,我决定继续戴它。
吓了我一跳,原来是手套老红呀。 为什么你写的文章看后总让人思考回味呢?买双手套即写出了生活的中的调皮,又像是在暗示婚恋中男人的“挑剔”给女人造成的创伤呢?又让人看后觉得有些累,必须思考才能明白作者的用意。也许这就是好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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