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11-12-26 16:37:17

近视眼不戴镜骑车撞死人

      8月的一天早晨,村民刘某在公路上散步,在横过公路时,一辆自行车突然疾驰而来,撞上了他,老人惯性滚出老远,人事不省。骑自行车的是村民黄某,见老人摔倒,她忙把老人送到医院。当晚,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今年10月,黄某被抓获。

  据调查,黄某高度近视1000多度,案发时她没戴眼镜,没看清在路上行走的刘某。同时,那辆自行车刹车失灵,对这一点,她也清楚。庭审中,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近日,重庆市垫江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

  ■检察官说法

交通肇事不只是机动车

  交通肇事,别以为只与机动车有关。据检察官介绍,骑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全国,骑自行车肇事获刑的案例不占少数。检察官提醒市民,要对自行车等代步工具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陈国 栋幸星 郭武 舒芸芸)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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