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被撞身亡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刘某是某乡镇铁箱厂的职工,2008年9月10日下午17:30,刘某下班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单位大门口附近,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身亡。请问张爱玲律师,刘某的亲属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我来听听 学点法律~~~ 本帖最后由 张爱玲律师 于 2009-3-13 15:21 编辑[url=http://www.yanshi.cc/bbs/redirect.php?g
首先,肇事车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划分的责任,应该对刘某的近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其次,刘某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其近亲属可以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
因此在本案中,刘某的近亲属可以获得肇事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双重赔偿。oto=findpost&pid=268939&ptid=25254]1# 点石成金 本帖最后由 张爱玲律师 于 2009-3-13 15:23 编辑
首先,肇事车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划分的责任,应该对刘某的近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其次,刘某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其近亲属可以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
因此在本案中,刘某的近亲属可以获得肇事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双重赔偿。 学习学习~~ 学习中`!
愿好人一生平安`! 张律师点评精辟,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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