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3-21 21:07:57

走进偃师论坛(一)--------感谢逍遥马

走进偃师论坛(一)--------感谢逍遥马

      我以前是不大上网的,除了业务的需要,查找一些资料,总认为网络信息纷繁而杂乱,太浪费时间,对那些沉迷于网络的网虫,很是不解,甚而有些鄙夷,认为是些玩物丧志的人。但我这种狭隘、保守、落后思想的改观始于2008年参加驴队之后,每逢周六平安归来,迫不及待的趴在网上,等平安帖,等照片,尤其是自己发了游记,更是一日看三回,朝朝频顾惜,关注自己帖子的飙升与沉降。网络是一个大舞台,满足了网友们展示自己的才华,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与人交流的种种欲望与需求。
      认识逍遥马也是在驴队,第一次出驴跟的山野队,逍遥马是娱乐节目的主持人,他风趣幽默的语言,恰到好处而又十分精辟的评论,使娱乐节目连贯而精彩,令人开心而畅快,我当时觉得逍遥马的文化素养很高。之后是去年十一去郭亮,一次闲谈,逍遥马竟对我的经历暗记在心,第二天便写了一篇报道我的文章,而后又不辞辛苦的进行了了多次的修改,我被他对写作的执著与认真深深感动。
      去年十一月份,我们一同去双龙山驴行,逍遥马对我讲起了偃师论坛,说如果写非游记的文章,可在偃师论坛文学天地发表,当时,我对偃师论坛还知之不多,逍遥马为我要了一个邀请码,我得以注册成功,成了偃师论坛的会员。我又**了一个新的活动空间,犹如驴们**了一个新的景区,眼前为之一亮。
      2009年元月一日的偃师论坛文友联谊会前夕,逍遥马多次打电话告知我与会信息,并强调有名家参加,要有充分准备。我如期参加了偃师论坛文友联谊会,见到了偃师文联的很多大腕,还有在北京做记者的山石寺各,还有咱们偃师论坛的很多名人、骨干,并让我上台发言。我其实心里很愧疚,因为我并未给偃师论坛付出过什么劳动,做出过什么贡献,偃师论坛却给我如此的抬举和待遇,不劳而获,真是受之有愧。当然也反映出偃师论坛接纳四方朋友的热情与豪爽,开放大度的风格。我之后也只是在偃师论坛文学天地发表了三篇文章,一是业务、家务的繁忙,二是要想写文章,需要静心养气,像春蚕吐丝,娓娓道来,而我总是每日忙乱不堪,脑中有时有了灵感,思路,又被凡事打乱,难以出炉很多的文章。
      2009年2月28日晚,逍遥马打电话告诉我偃师论坛准备邀请我做法律顾问,我与永恒四神电话沟通之后,谁知永恒四神如此麻利,毫不拖沓,随即加封我为法律维权版块版主,我还是非常感动,因为我为偃师论坛付出甚少,微乎其微,但却委我以重任,我受之有愧的同时,也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因为人与人之间,信任是最重要的,人家这么信任咱,咱也不能把这版块管得不像样啊。我看着法律版块,他好像是偃师论坛分给我的一块菜园,让我来管理和种植,怎样让这块菜园菜色青青,生机勃勃,让人们来欣赏和受益,喜欢,这种动力和目标在激励着我,我在不断的努力和摸索,向兄弟版块学习,借鉴。也是一日看三回,朝朝频顾惜,二十天来,在大家的支持下,此版块已初具规模,从稀不拉的帖子到一排排的主题和帖子了,我好像看到孩子的成绩在蹭蹭上涨,也像看到青青的疏菜在拔节、生长,心中有一点欣慰了。
      我就是这样走进偃师论坛,并融入其中的,在感谢偃师论坛给与我信任的同时,在感谢大家对我的工作支持的同时,我还是要感谢逍遥马,他非常大度的将我介绍给偃师论坛,丝毫没有文人之间的防范、相轻、倾轧,而是充满了尊重和信任,关心和提携。在此我衷心的感谢逍遥马。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9-3-21 21:16:16

走进偃师论坛,开创我们的网络天地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3-21 21:31:36

西亳人家说得对,我们从狭小空间到网络的广阔天地。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9-3-21 21:32:08

写的很美论坛最终的目的也是在实现交流的同时 与网友共赢!

在家打坷垃 发表于 2009-3-21 21:44:07

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和帮助

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9-3-21 22:07:51

张律师辛苦

暮春之月 发表于 2009-3-21 22:16:23

你还是象学生时代时那样事事认真。难得!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3-21 22:21:30

谢谢大家的夸奖。:y105: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9-3-21 22:27:12

张律师加入论坛 让大家学到不少的知识也能对法律有关事宜进行咨询很棒~~

不再沉默 发表于 2009-3-21 23:05:23

我是个新兵

看了你的帖子感慨很深

写的太好了

不再沉默 发表于 2009-3-21 23:05:49

的好好学习学习啊

香山红叶 发表于 2009-3-27 09:50:02

感谢论坛为我们提供了也优美的大舞台。。。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3-27 12:54:53

偃师论坛确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美的大舞台,我们也都在全力展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3-27 13:00:03

感谢张律师对论坛的大力支持,有你的参与论坛将会更健康地发展。。。。。。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9-3-27 13:20:56

鼓掌 加油 继续努力。

逍遥马 发表于 2009-3-27 20:23:07

最近有点忙,进论坛时间很少,想不到我竟成了被宣传对象.古人言"我注六经"都够骄傲了.现在是"六经注我"叫我都有点飘飘然了.俺逍遥马何德何能,只是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被爱玲律师拿到论坛上作专题报道,实在有愧
其实这也是一种鞭策。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努力,把论坛办得更好。.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3-27 21:58:52

不用谦虚,你确实值得我感激。同时也说明你很热爱偃师论坛!

爱你如烟a 发表于 2009-3-27 22:21:16

看了你的帖子感慨很深

写的太好了

逍遥马 发表于 2009-3-31 10:13:30

期待<走进论坛二>

洛东一滴水 发表于 2009-5-16 09:42:09

走进偃师论坛,开创我们的网络天地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9-3-21 21:16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永恒肆神、张爱玲、春月、西亳、、、、、逍遥马、、当然还有老顽童哦,偃师论坛有你们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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