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4-1 21:47:08

如何判断传销

本帖最后由 张爱玲律师 于 2009-4-1 21:48 编辑

近年来,我所不断接到当事人求助的案件,大多是当事人到外地传销引发的经济纠纷和刑事案件。因此律师提醒广大市民:
    符合下列条件特征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形式 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计酬方式 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金钱链”;

  ■销售方式 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经营目的 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表现形式 1.以定期支付高息、红利等回报为诱饵,使集资人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2.以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欺骗集资参与人。

admin 发表于 2009-4-1 22:22:21

这些信息很有帮助 特别是那些年轻的想急着赚大钱的朋友 ~~~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9-4-1 22:38:32

经常有这样的消息,不过咱是不上当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4-1 23:23:38

希望朋友们注意了!!!!!!!!

爱你如烟a 发表于 2009-4-2 07:42:34

这些信息很有帮助 特别是那些年轻的想急着赚大钱的朋友 ~~~

点石成金 发表于 2009-4-4 21:35:27

本帖最后由 点石成金 于 2009-4-4 21:39 编辑

天上不会有掉馅饼的事,有一个朋友,别人告诉他,交3600元钱,每12天可以得到返利1000元,连续返还12次,结果他交了钱,传销者只返还了两次就找不到人了。这位朋友把传销者告到法院,法院也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因为传销是非法行为,非法行为法律不予支持。
       因此奉劝大家千万不要参与传销。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4-7 19:49:07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农民工下岗返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诱骗学生、农民、下岗人员参与传销活动呈抬头之势,传销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为避免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特别警示:
    一、警惕传销组织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等广大人民群众从事传销活动。

  二、警惕传销组织谎称“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国家、地方政府暗地里支持”的骗局,以所谓“资本运作”、 “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到西部地区从事传销活动。

  三、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四、警惕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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