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4-11 16:16:17

交通违规“天价滞纳金”被叫停

交通违规“天价滞纳金”被叫停
2009年4月1日起,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按有关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原规定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导致一些当事人如长期迟延缴纳罚款,加处罚款数额将远远大于原处罚数额。故该规定修订之后,防止了天价滞纳金的再现。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4-11 16:50:29

好!!!这样老百姓多活几天。。。。。。。。。。

冰凤凰 发表于 2009-4-11 17:11:04

现在的滞纳金少多了 以前真的很吓人

爱你如烟a 发表于 2009-4-11 18:34:05

早该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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