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4-19 20:11:30

强拆迁毁人祖坟,村委会被判赔偿

强拆迁毁人祖坟

村委会被判赔偿

  4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行推平他人祖坟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村委会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计6万元。

  2008年11月,因村镇建设,某村委会征收原告张某所在村民小组的土地。原告张某在得知土地征收的消息后即告知村委会负责人自己家有三座祖坟在征地范围内,该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拆迁时会与原告协商处理。之后村委会在实施拆迁时,既未发布公告,也未通知原告,便强行用推土机将原告家三座祖坟推平。

  法院认为,被告村委会明知征收的土地范围内有原告家三座祖坟,在没有与原告协商迁移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告家祖坟推平,被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的财产利益,而且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严重的损害,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郑冰)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4-19 20:18:18

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传统习惯。

莎莎他爹 发表于 2009-4-19 20:24:24

前几年好像 这个事很多啊流行火葬的时候。。。。。

羚羊 发表于 2009-4-19 20:29:53

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传统习惯。

把酒临风 发表于 2009-4-19 20:45:33

一定要遵纪守法啊    关键都是不懂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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