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5-3 10:57:28

追打他人致溺水 不予施救要担责

 4月23日,郭茂喜、许静静因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11月8日晚,应某邀请赵志强和郭茂喜、胡汪路(另案处理)参加其同学聚会。其间,胡汪路与应某的同学张瑜因偶然碰撞发生争吵,郭茂喜见状,立即叫来朋友许静静和刘蒙蒙、“小磊”(另案处理)殴打张瑜。嗣后,张瑜叫来杨挺,要求郭茂喜和胡汪路等5人向其道歉。当晚11时许,郭茂喜、许静静、赵志强纠集“路桥人”、“玉欲”(均另案处理)再次与张瑜、杨挺发生争执和追打。郭茂喜手持鲨鱼刀和许静静等5人追赶杨挺到永宁江边。杨挺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跳入永宁江内。郭茂喜又持刀进入水中,欲逼其上来,杨挺后退一步,沉入水中。郭茂喜、许静静等5人眼见杨挺沉入水中,却不予施救并离开现场,致使杨挺溺水死亡。 (陈静)

  

  



来源: 正义网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5-3 11:02:18

前两年,在桃花店水库也发生过类似案件,几名小青年将受害人追赶,把受害人赶进桃花店水库,不让其上岸,结果受害人溺水死亡。最后几名小青年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愿心平安 发表于 2009-5-3 12:05:53

那是自然了。。。。

冰凤凰 发表于 2009-5-3 12:26:34

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5-3 12:48:01

冲动是魔鬼呀,班房里思过吧。。。。。。。。

羚羊 发表于 2009-5-8 23:06:55

这也等于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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