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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毫小龙
发表于 2013-1-22 11:40:51
廉租房不应该年年审证交费
我市政府为贫困无房户修建了廉价租赁房,深受广大贫困户的欢迎。可是住进了房屋,麻烦事也多,一年一次审验,相同的证件年年要到老单位,民政局,派出所等部门出具原件证明一遍,繁琐得很,给各个部门造成不应有的麻烦。并要交审证费50元。都是贫困居民户,不是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利润,为啥还要交钱呢。国务院明令禁止多种不合理收费,这怎么还交50元钱。有人说,职员费事了。这是房产局公务员的正常工作,不应该收费,公安局抓坏人也要收费吗。
豫偃阿孬
发表于 2013-1-22 20:30:35
元方你怎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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