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偃师干警敲诈我10000元。(转帖)
王国庆是我老公,沁阳市人,因与偃师石XX就合同《协议书》签名一事申请鉴定,偃师公安局单方委托河南金剑鉴定中心鉴定,我不服,他们在没有让当事人参与的情况下又单方面委托河南公专中心鉴定!特别是在第二次鉴定时,我按承办民警赵XX的要求,给他送了10000元,他说是鉴定费,但拒绝出具任何收据,并说他管的鉴定都是这样不开票的,要不他开什么私家车,并威胁我说是不是想让老公在里面住一辈子。我为自己的事也就忍了, 但鉴定结果却还是他们操作的。他肯定是既吃原告又吃被告,也许我们没有对方送钱多,但你不办事别收钱啊。现在我的钱没了,鉴定结果还不公平。请领导给我们作主!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留言内容已被隐去,如要查看请与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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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此事 现在这社会啊!!!!!!!!!!!!!!!!! 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最可恨啦。。。 这就是当今社会呀,吃了原告吃被告,这种人良心被狗吃了,夜路走多了,迟早会遇到鬼的{:soso_e180:}{:soso_e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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