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摊贩应否取缔?
小摊贩也很需要就业,如果把他们管得太紧,不利于稳定。其实,他们带来的问题无非是两个,一是他们摆摊的地方周围环境很脏,二是挡了交通。多雇人打扫卫生和引导交通就行了。——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谈小摊贩管理 请大家讨论一下 小摊贩不应取缔,
应给于一定的空间,政府应给特殊的扶持和有效的引导管理,
例如集中在一个市场,然后适当收取卫生费等,
不要总是让披着狼皮的城管撵来撵去。
想听下张律师的意见!
谢谢喽 小贩们也是被生活所迫我想她们也愿意去一个干净的市场里 可不敢。没有了买东东就不方便了吗。 那不行把每个市场口``专门建个广场`专供小摊位摆摊? 小摊贩不应取缔,
应给于一定的空间,政府应给特殊的扶持和有效的引导管理,
例如集中在一个市场,然后适当收取卫生费等,
不要总是让披着狼皮的城管撵来撵去。
想听下张律师的意见!
谢谢喽
爱无罪 发表于 2009-5-22 22:11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想法很好,但是施行起来很难. 不应该取缔。理由:他们是一部分弱小群体,也要生存,也要就业,他们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部分,假若取缔
它将给社会、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就业、生活保障、社会安定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
政府出台一套合理的管理方案,我想他们会配合管理的。 小贩们也是被生活所迫我想她们也愿意去一个干净的市场里
冰凤凰 发表于 2009-5-22 22:15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干净的市场是需要收费的,所以在偃师市场建成只有一些搞批发的愿意进入.小摊贩还是会在马路边给城关打游击! 弱势群体 政府得关注以下 大家先谈着,等我明天驴行回来,我再发表看法。 不要总是让披着狼皮的城管撵来撵去。
粗暴执法确实不好,有些时候确实过激!
但是从城管的角度想一想,假如你是城管,你怎样做好自己的工作,怎样尽职尽责! 楼上的,
你见过城管执法吗?
我曾亲眼见过两次,
一次就在大张门口,一城管把一卖菜老伯的称给弄断,
另外一次,在洛阳的八角楼市场旁,
城管下车后在一卖小饰品的地摊上抓了一把饰品就走,
半句话也没有,
和土匪何异,良心何在!
执法者,自己真的应该想想是谁赋予你做土匪的权利的。 小摊贩应否取缔其实质是小摊贩的生存价值与城市管理秩序价值的博弈。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果不把小摊小贩的生存危机摆在首位考虑,那将是执政党的最大失误,印度国大党、墨西哥最大政党在政权竞争中相继败下阵来,就是忽略了贫困人口的生存危机。
我们如果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应该是正确引导小摊贩,而不是取缔。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是一个管理问题。 面子与饭碗
发布时间:2009-05-10 08:16:11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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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广东省召开的一个座谈会上建议,城管要对小摊贩宽容一些,小摊贩带来的问题无非是是脏了周围环境和挡了交通,多雇人打扫卫生和引导交通就行了。而此前的4月8日和4月26日,深圳市接连发生小摊贩持刀捅死、捅伤城管队员流血事件,这既是城管队员与小商贩日常冲突的极端表现,更是现有城市管理模式陷入困境的现实写照。
城市的面子
城管执法的目标,在于维护城市的 “光鲜”和“漂亮”,而小商贩摆摊做生意,大部分则是因生存所迫,两者可谓狭路相逢,冤家路窄。当小商贩生存的第一需要受到威胁时,血刃相见也就难于避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城市的“面子”和小商贩的“饭碗”是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重要的是要适度放开摊贩经营,变执法型城管为服务型城管。比如,划定区域时段,解禁马路市场,让摊贩有序经营,以此来平衡市民和小商贩之间的利益需求。
——陕西纪卓瑶
小贩的饭碗
小贩到底有没有摆摊的权利?这样的讨论一直被搁置。最该说话的法学家们似乎也没有对此进行过有力的建议。今天,应该明确小摊贩的摆摊权利了。如果这个权利不被明确,“放松管理”就只能成为一时一地的恩赐,给小贩胆子,他们也不敢放肆。古往今来,游走贩卖行为事实上一直存在,今天明确这个权利,只是一种“返还”。厉以宁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然而如果小摊贩的权利没有明确,小摊贩仍然要在城管的视线下战战兢兢,那么也很难活得自如。
——江苏伍里川
关键在得法
城管的任务比较繁重,而有些小商贩也的确素质不高,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造成了不小压力。然而以为,城市管理之所以造成今天这种局面,根本原因还在于自身。城管管理关键在于得法,只要方法得当,哪有管理不好的事情呢?有的城管人员根本就没有在这上面动脑筋,只一心想着采取强硬措施维护治安与稳定,殊不知,这样会适得其反。如此还不如认真研究现实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使管理更趋向科学化,规范化。
——湖南毛周林
服务型城管
城管应该改变职能,也只有改变职能,城管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城管应该从“执罚”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有些问题回过头想想其实很简单,比如城管整天武装得和警察一般,在街头维护秩序,还真不如让这些城管打扫卫生和引导交通更有效果。这么说,并非是说城管只有变成清洁工和交通协管员这一条道可走,其实,不管怎么变,有一点是应该思考的:如今连政府都提倡建立“服务型政府”,难道不应该提倡“服务型城管”吗?
——湖北 欧木化 不应该取缔。理由:他们是一部分弱小群体,也要生存,也要就业,他们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部分,假若取缔
它将给社会、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就业、生活保障、社会安定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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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 发表于 2009-5-22 22:43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大款、官员会去当小贩吗?因该给生活底层的人们一点空间! 今年下半年起,上海市民无需再为修鞋、修伞等琐事而四处寻寻觅觅了。上海市最近出台了一份《城市设摊导则》,将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该文件规定,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
在政府的公共管理中,是以政府自身意愿、上级意志为本位,还是以民众的意愿为本位,这是考验各级地方政府执法的民主法治程度的核心所在。上海市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的举措,恰恰反映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尊重了民众意愿,此举体现了“以民为本位”的善治理念,值得称道。 最近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正案)》,被媒体称为全国第一部将“摊点合法化”内容写进条文的地方法规。因为它在原有条文“不得在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地段和时间内摆摊设点”之后,加上了“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段和经营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不影响市容和交通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确定,报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开禁马路摊点充分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诉求的情怀。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善政意识的滋养,一个不关注民生诉求的政府不能称之为一个亲民政府。这方面,上海市给人们带了一个好头,但愿其他城市也能效仿上海市的做法,多多体谅小商小贩的难处,多一些包容小商小贩的胸怀,使城市更加美好和谐起来。 为了生活,我也可能当小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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