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偃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费变化情况
洛阳市新农合工作自2003年开始试点,试点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30元/人,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补助20元/人。2006年,洛阳市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各级财政补助40元/人(补助标准翻番);2008年、2009年筹资标准100元/人,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人(再次翻番);2010年筹资标准15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3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人(提高了1.5倍)。可以看出,虽然这些年农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有所上升,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增长的幅度远大于农民缴费增长的幅度。 如,2003年全省新农合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基本在30%左右,每年封顶补助只有5000元/人,而2009年全省新农合县级医院住院补助标准则为60%左右,每年封顶补助为3万元/人。 本帖最后由 西亳人家 于 2009-11-25 20:16 编辑
这标准一点都不准,我父亲住院花几万最后补助的钱只有25%,离60%远的太多,那35%不知道跑那里去了 2# 西亳人家
这只是官方公布的标准,医院在具体操作中对什么计入报销范围,什么不计入报销范围往往没有统一标准,政策不清时医院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想一是卫生局的监管不到位,二是患者不清楚,这个方面只有经办人员才说得清。 这标准一点都不准,我父亲住院花几万最后补助的钱只有25%,离60%远的太多,那35%不知道跑那里去了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9-11-25 08:04 PM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除了N多类不报销的项目和费用,基本都是25%左右。
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只在里面看病不住院者不报销,
住院3天一下的不报销,
这些‘规定’不知是全市统一的吗? 打酱油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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