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 发表于 2010-6-24 20:18:17

是感谢?是谴责?

是感谢?是谴责? 朋友骑自行车,不经意手机被小偷“摸”走,心情沮丧,懊恼不已。单是手机丢了,可以聊以自慰,就当资源再利用,而手机卡,对做生意的她至关重要,客户的信息都储存其中,丢失了则是巨大损失。看她闷闷不乐,大家七嘴八舌,出谋划策。有的说报案,有的说登个寻物启事,听着合理,但似乎解决不了当务之急。有人又说:“你给原来的卡上发个信息,就说你不要手机只想取回卡,因为卡上的信息很重要,。”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朋友试着发了两条短信,言辞恳切,只差说“卡给我,我请你吃大餐。”过了不久,没想到“拿”手机的居然回了短信,让她几点到某地取卡,像当年地下工作者的秘密接头。而后在约定的时刻,朋友赶到那里,果然取到手机卡,但仅仅是卡在,神秘人物是谁?没见到。我不明白,既然良心未泯,为什么要做失去尊严的事呢?该感谢?还是该谴责?

逍遥马 发表于 2010-6-24 20:29:45

办法还实用!

暮春之月 发表于 2010-6-24 20:51:00

只要卡在,损失还不算太大

不在洛阳 发表于 2010-6-24 22:37:12

我手机里面基本没有多少东西,凡重要的都在电脑里做了备份

老顽童 发表于 2010-6-24 23:02:38

谴责与感谢并存,只要信息在手不被利用,一个手机算什么!07年我表妹的遭遇和你朋友一样,不过她是在回偃师的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的,交卡地点在顾县交叉口花带处的灯杆下,我们还是在小偷的指点下取到的<小偷在隐蔽处通过电话联系>,还算庆幸吧...................

和风细雨 发表于 2010-6-25 15:09:54

回复 5# 老顽童 小偷的伎俩有几何?

华兴物流 发表于 2010-6-25 17:34:24

{:1_345:}

风天使 发表于 2010-6-25 18:29:04

看来小偷还是有那么一点良心

冰凤凰 发表于 2010-6-25 18:35:34

只要卡取回来就算万幸了。

孤独浪子 发表于 2010-7-3 09:18:11

喜忧参半吧,贼人还没完全丧失人性····

细柳叶 发表于 2010-7-4 11:59:56

浪子何时方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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