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我是给老板打工的送货郎!下午给一商店送啤酒!当我下车时。车钥匙没拔!只关了电门!然后去装卸啤酒!这时候。一小孩跑上车上!拧开电门锁。加了下电门。车子就冲了出去!我们几个拽都没拽住他就撞到前面一个吃饭的老头!导致其腿骨折!请问专家老师们!这样的事故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在本次事故中你和小孩的监护人(家长)均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你要承担的责任,属于雇主责任,由雇佣你的老板承担; 在本次事故中你和小孩的监护人(家长)均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你要承担的责任,属于雇主责任,由 ...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10-6-26 19:03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老板雇佣员工工作员工失误 造成事故怎么老板也倒霉啊 就算老板有责任 也应该是小部分的..... {:1_3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如果司机与车主属于雇佣关系,一般法院会判决车主承担责任。实际从法理上讲,雇主是雇佣活动的受益者,雇佣活动的风险当然也由雇主承担。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形,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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