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志愿者 发表于 2008-1-11 20:36:39

偃师志愿者协会物品捐赠点暂行管理办法

捐赠点是偃师志愿者协会在偃师设立的长期接收爱心物品地点,属于协会综合部管理。只接收爱心物品,不接收现金捐赠。为了使捐赠点规范运行,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一 捐赠点选择



1 捐赠点负责人应有做公益的热情。



2 捐赠点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



3 捐赠点应当有上网条件或者捐赠点负责人家庭有上网条件。



4 捐赠点应有固定电话一部。



5 捐赠点设立需通过协会综合部派人实地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协会理事会批准方可设立。



6捐赠点经过批准后,由协会综合部在协会网站和志愿者板块发帖公告,方可正式使用。







二 捐赠点负责人工作内容



1 按照协会收取物品的要求进行收取,自己不得擅自决定收取物品的种类



2 作好对捐赠人的接待工作,对不能接收的物品,对捐赠人给于合理性解释。



3 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及时跟协会综合部联系,商量解决方法。



4 接收物品后,应和捐赠人当面点清物品数量。



5给捐赠人出具协会统一收据,收据上应按照详细数目登记。



6 将每次收到物品种类,数量造册备案,同时在协会捐赠点物品接收总帖跟帖公告。



7当捐赠点物品无法容纳时,请及时与协会综合部联系,送往协会仓库。



8 与协会交接物品时,应协会来人提供物品详单并向索要收据。



9与协会交接后,在协会捐赠点物品接收总帖跟帖公告。







三 捐赠点撤消



1 根据捐赠点负责人工作内容由协会综合部考核,经过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上报理事会进行撤消。



3 撤消后,由综合部在协会网站和志愿者板块发帖公告并通知捐赠点负责人。







四 综合部设立专人负责捐赠点的管理


1 综合部设立1到2人对捐赠点进行管理



2 设立协会捐赠点收到物品总帖,各捐赠点接收的物品须以跟帖形式在总帖体现



3 随时与捐赠点负责人保持联系,掌握捐赠点的各类信息。



4 接到捐赠点将物品运往仓库要求时,及时安排人员前往运送。



5 建立协会捐赠物品管理数据库,根据捐赠点上报的数量随时添加。



6 物品管理数据库自己单机保留一份,协会工作群共享上传一份,仓库保留一份。



7 随时将协会对捐赠点收取物品的要求传达到捐赠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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