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示栏
偃师司法局偃师市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专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责是为那些经济困难而又确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群众提供无偿的咨询、代理服务,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来访人须知
为了保证来访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能够顺利得到受理和审批,请来访人在咨询和申请之前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均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二)申请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的来访人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公示栏中法律援助申请程序、范围以及应递交的申请材料等内容。
(三)请来访人记住接待人员的姓名、咨询日期,以便查询申请结果。
(四)来访人申请事项经接待人员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递交接待人员。
(五)非本机构工作人员和非本机构指派的社会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属于本机构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来访人如发现接待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收取费用、私自收案、服务态度不好,可以向司法局监察室或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投诉电话。
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与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9)人身损害案件。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指定辩护案件。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审查。
三、经济困难标准:
(一)偃师市经济困难标准
(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
2、可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3、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4、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四、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或经济状况证明:即家庭总人口和总收入及相关资产情况);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书面记录。
(四)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在本地务工的证明,不用提交经济困难的证明。
五、公民应当向哪里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七)其他案件向受案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八)仲裁案件申请人应当向仲裁机关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九)其他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应当向申请人住所地或事由发生地的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六、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向法律援助机构接待人员递交申请材料。
(二)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材料齐全并基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即时受理。对材料不齐的,告知应补充哪些材料。对不属于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事项,告知解决的途径。无法解决的事项,告知原因。
(三)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在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与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机构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
七、法律援助服务承诺
(一)法律援助为无偿服务。法律援助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依法为受援人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
(三)接待受援人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有问必答;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五)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十日作出是否给与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_323:} {:1_318:}{:1_318:} {:1_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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