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打架葬送前途 校园安全值得深思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高中生打架致人伤害案件进行宣判,以被告人孙某、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孙某,男,出生于1993年8月13日,被告人周某某,男,出生于1992年11月29日,均系镇雄县民族中学高二年级71班学生。 2010年9月19日中午,被告人孙某、周某某因与镇雄县民族中学学生张雄发生纠纷,放学后,孙某、周某某等人便持刀在民族中学门外与张雄发生打架。孙某、周某某用刀将张雄砍伤后,又将在民中门外药店内的镇雄县第四中学学生袁附忠砍伤。袁附忠的伤情经镇雄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周某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二人在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且在庭审中,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其亲属已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近几年来,发生在校园里的犯罪案件时有耳闻,部分在校青少年学生因犯罪入狱,误入歧途。近年来虽经整治,但在校青少年学生犯罪现象仍不绝于耳,校园安全问题,仍是一个重大隐患。通过对多起案件的分析总结,青少年法制教育环节薄弱是主要因素,加之校园周边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致部分青年学生失足落水,坠入犯罪的深渊。如何治理校园安全及杜绝在校学生犯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1_345:} {:1_345:}可惜啊 {:1_354:}孩子们一定要理智 安全...... 最近今日说法报道了云南省楚雄市一高中学生杀害两名同宿舍的同学案件。案件发生后,记者走访了学校的老师、同学,对犯罪人的作案动机都感到茫然。最后犯罪人自己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别人看不起他,骂他是死胖子!由此可见,对学生的教育如果还只是停留在学习成绩上,以后此类悲剧还不可避免! 这说明了家庭、学校、社会还存在教育方面的缺失。但最起码家庭还是引起重视,培养孩子要有宽容和忍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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