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年 发表于 2011-2-21 11:18:30

“狗,狗……”喊朋友乳名挨顿打原来是粗心认错人

路上遇到个“熟人”,郑州新密男子徐庆大喊对方乳名“狗,狗”,谁知认错了人,对方摁住他一顿暴打。结果,徐庆被打成轻伤,对方被判了半年刑。
事情发生在2009年1月29日18时许,在新密市城关镇东街村后街十字路口,徐庆正往家走,看到一高一矮两名男子(高个叫王某)摇摇晃晃迎面走来。
   “狗,狗”,他连喊对方乳名。谁知,话音刚落,对方俩人冲过来,摁住他一顿暴打。原来,他认错人了。结果,徐庆被打了个头破血流,尤其是左眼受伤严重。后经鉴定,左眼已构成轻伤。
       报警后,27岁的王某被当场抓获,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处理过程中,王某赔偿徐庆3000元。
      16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麦速 发表于 2011-2-21 12:08:53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11-2-21 13:36:35

真是误会造成的

ゞ緈諨ぁ約錠 发表于 2011-2-21 18:01:57

{:1_345:}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11-2-22 12:55:01

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太莽撞了!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11-2-22 12:55:33

谢谢小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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