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11-3-24 21:08:36

打工仔一念之差开走客户汽车 2小时后良心发现

本帖最后由 张爱玲律师 于 2011-3-24 21:09 编辑

      人要有修养才能走正道。来自云南盈江县的景颇族小伙庆国召,就是因为不注重自己平时的修养,竟然偶发奇想,偷盗汽车达2个小时。3月23日,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其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    
      在去年1月11日,车主罗女士驾车来到滨州某县城的一家汽车俱乐部洗车,便把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这里的服务人员。等车洗完后,在这里打工的庆国召见罗女士的车钥匙和车都在,就顿起歹意:“我把车开走多么容易。”于是,在下午的1点左右,就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拿上钥匙,开上价值139320元的车,向着济南方向驶去。他怕有人找来,怕暴露行踪,关闭了手机,还为躲避路上的电子监控探头,他摘下了车的前号牌,把后号牌也折弯不让看清车号。作则心虚的他感觉“这样也难免被抓住,那就要受到法律惩罚”,于是“良心发现”,就又打开了手机,在别人的一再劝说下,并在下午3点驾车回到了汽车俱乐部。
   法院审理认为,庆国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行为未对被害人造成损害,遂依照《刑诉法》第189条二项、《刑法》第264条、第24条,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法院网讯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11-3-24 22:44:42

鬼迷心窍了

扣子 发表于 2011-3-25 08:35:20

{:1_351:}那斯他不够精明蒙----我昨天在银行饱饱类 看了 通多捆红钞票类看饱了 才回来至今缪人逮我 {:1_369:}

小青年 发表于 2011-3-26 17:11:24

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刻不容缓!

听音轩 发表于 2011-3-30 11:34:18

还好良心发现,要不就不会判这么轻了

海阔天空昊天 发表于 2011-4-2 10:13:38

及时回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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