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8-8-22 16:41:11

喜讯,9月1日起全国停征个体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

[*]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西部牛仔 发表于 2008-8-22 16:50:15

:y036: :y036:
高兴高兴
真高兴

西部牛仔 发表于 2008-8-22 16:52:01

真类还是假类?????????????

一个憨子 发表于 2008-8-22 16:53:36

不知道真能执行不能

★降み龙★ 发表于 2008-8-22 17:52:38

晕了 我刚交到年底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8-8-22 19:11:59

是啊,早该改革停掉了,计划经济下的忽悠产物。      

在家打坷垃 发表于 2008-8-22 19:25:55

怪不得工商局这些天咋催着让缴费哪   想在停止前多捞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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