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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由消费者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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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18: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邮政局下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全国8000多家快递企业将按照服务评价、服务时效、人员素质等综合条件,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个等级。(8月31日《京华时报》)

在邮政快递业务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时下,开展快递业服务评价就像景区、酒店的星级评定一样,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视。可是,快递服务星级评定的必要性,不等于说快递服务星级评定就没有问题。

首先,眼下的快递服务星级评定和旅游业星级评定明显不同,前者的当事机构涉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换句话说,快递服务星级评定的实质,就是由一家快递企业(中国邮政)去评定其他快递企业的星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方市场主体都无权对其他竞争主体进行权威认定,此举必然导致排斥竞争现象的发生。

其次,撇开裁判员运动员混同不论。由服务上好的快递企业去评定服务次等的,或许还说得过去,有利于快递服务质量的“传、帮、带”。但现在的问题是,身为评定主体的邮政局,自己的服务都还有待提高。日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发布了今年上半年邮政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快递业务问题申诉占邮政业总申诉量的95.7%。而与之相反,一些民营快递企业却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好评。这充分说明,邮政局主导快递服务星级评定明显“功力不够”。

最后,在任何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让消费者用脚说话就是市场的优胜劣汰,比什么外部干涉都要管用。主管部门的脑始终都高明不过消费者的脚,这是市场定律,由不得谁来否认;而且把对快递服务星级的评定权交给消费者也不是什么难事。多少年来,任何知名企业的名声都是靠消费者的口碑垒起来的,而不是主管部门的奖杯捧起来的,消费者的口碑赛过主管部门的奖杯。

此外,由消费者来主导星级评定,还不会发生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因此又何乐而不为呢?
发表于 2011-9-5 1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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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8: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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