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273|回复: 5

少女夜见网友遭☆☆ 作案人称蹂躏很好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14 09: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14岁少女,被15岁网友强奸。少女为何深夜见网友自投虎口?少女被侵犯后为何不报案?为何一人实施强奸却有四人被判刑?这件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所隐藏的三大疑问值得人们深思。

  少女为何深夜见网友

  14岁的沈阳女孩小颖为人豪爽、仗义,经常替好朋友出头、打抱不平。

  今年4月20日,小颖在网上聊天时,一名朋友向她求援“我和几个网友闹矛盾了,他们准备收拾我,你能帮我说说话不?”

  因为聊天挑起事端,从网上言语攻击发展到现实中的打架斗殴,这样的事儿在和小颖一样的青少年网民中经常发生。小颖也见怪不怪,在深夜见网友也是家常便饭。她一口答应,便约见了朋友的网友,准备从中说和。当晚10点,小颖如约来到大东区一座公园附近,见到对面来人是五六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儿。双方见面,小颖在思想上毫无戒备,说明来意,请他们手下留情,放过自己的朋友。对方并没给小颖面子,“谈判”很快破裂。

  少女被侵犯后没报案

  小颖见状准备离开,没想到几名少年把小颖拉到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把她摁倒在草地上,集体进行猥亵。大约半个小时以后,他们停手让小颖起来,然而,噩梦还没结束。网友曹某并不满足,在韩某等人的怂恿下,他们把小颖带到了网友刘某家里。从当晚9点到次日凌晨2点多,曹某总共对小颖实施了4次奸淫行为。韩某、刘某、徐某不仅任由曹某强奸小颖,还充当帮凶,一度用皮带将小颖捆绑起来,进行殴打,用烟头恐吓,拿来诸多工具折磨小颖的身体,玩起所谓的“**游戏”。直到次日早晨5点多,小颖才得以从刘某家里离开。

  小颖回家后,并没有想到报案,只是认为“在网友间发生的事应该在网友间解决”,并准备找网友教训这几个坏小子。在小颖的家长发现她身上的伤痕后,到警方报案。曹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很快被警方抓获。大东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四人提起公诉。

  一人实施作案多人被判刑

  在检察机关对几名犯罪嫌疑人的提审过程中,检察官惊讶地发现,这些少年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摧残蹂躏小颖,他们只是觉得“好玩”,他们作案的手段完全来自网上的淫秽视频。由于对“共同犯罪”概念的无知,实施帮助强奸行为的几名少年更没有想到自己也会触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负责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的20余名未成年女囚中,就有多名是因强奸罪被判刑的。由于沉迷网络,使性犯罪和共同犯罪的比例在青少年中大幅度增加。

  日前,经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涉案的未成年人曹某、韩某、徐某、刘某已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四年和三年。

  本报记者 朱峰 通讯员 张芳
发表于 2008-10-14 10: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这人就是变态..

   怎么教育的 ~!   究竟是什么毁了孩子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4 10: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现在的孩子是更成熟还是更无知和脆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4 10: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  表面成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4 13: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是咋搞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4 14: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加入我们|偃师网 ( 豫ICP备11013690号 )

GMT+8, 2025-5-15 00:06 , Processed in 0.03302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