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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八月清风

看偃师警车逆行致320省道大堵车 面对指责弃车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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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9: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5日下午,在施工中的320省道偃师段,一辆警车在半幅通行的道路上强行逆行,将迎面而来的车流堵住。面对过往司机、群众的劝说与指责,身着便装的警车司机竟下车、锁门,扬长而去。8日晚,偃师市公安局通过大河网发来回复,决定对当事民警张某停止执行职务30天。据报道,4月5日下午,在施工中的320省道偃师段,由于道路南半幅施工,过往车辆只能在北半幅双向通行。虽车流缓慢,但也有条不紊。突然,一辆牌照为“豫C2066警”的奥迪警车钻了一个空当,“逆行”驶入对面车道。但前方车流拥挤,该车被堵在路中间。对面的大货车开始鸣笛,其他司机、乘客也都在喊,让警车往后倒一点。 终于,警车门开了。“我就是不让”,司机竟将车门锁上,扬长而去。

  后偃师市交警大队值班室证实该车确为警车。

  回应:当事民警张某停止执行职务30天

  4月8日晚10点多,偃师市公安局通过大河网对“牛”警车堵路一事进行了回复,表示已对当事民警张某停止执行职务30天。回复称:

  2010年4月7日,有媒体报道我局豫C2066警车4月5日下午与其他车辆争道行驶,造成交通堵塞的问题,报道发出后,省厅、洛阳市局和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有关部门当日开展调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4月5日下午5时许,偃师市公安局控申科科民警张某驾驶豫C2066警轿车到庞村派出所办理公务。因顾龙公路高龙至庞村段正在施工维修,只有半面路面可以通行,张某驾车行驶至207国道与顾龙公路交叉口西20米处时,与对面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相遇,互不相让,双方僵持,造成该道路长时间堵塞。

  张某身为人民警察,本应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正确处理与群众的纠纷矛盾,但是却驾驶警车与民用车辆抢道,在双方僵持后意气用事,方法简单,造成道路拥堵,后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我局决定对张某停止执行职务30天,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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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7: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类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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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21: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彩色 于 2010-4-15 21:38 编辑

我都不信 偃师 公安 系统会对这样的事情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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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5: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车就是牛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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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6: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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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4-16 17:42:54
如此恶劣事件,如此轻的处罚结果,清楚表明偃师市公安局党委明显存在护犊情节,既彰显出公安部门作为公权力机关的傲慢,也彰显出公安队伍一些人的道德败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人员的神圣使命,张某身为公安人员驾驶警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面对群众指责态度傲慢的行为,既藐视了党纪国法,也亵渎了自已身担的职责。如此公安队伍,还能否承担起人民赋予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使命?
近年来,偃师公安部门害群之马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纯洁和公安部门在偃师人民心中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局党委理应严肃警纪,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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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人 真丢人啊~!!这人叫啥  希望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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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5: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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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20: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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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0: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特权思想,谁给的权利?建议学习毛老人家:“为人民服务 ”一年!学习透彻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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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14: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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